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47.9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6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7.69万元,公务接待费340.0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3.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0.3万元(含上年结转经费15.30万元)。按省委依法治省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同国外议会和与人大工作相关的国际组织及华人华侨的交流与沟通,分批组织考察国外有关经济、环境保护等法制建设的出访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省人大办公厅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7.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立法调研、代表工作、信访和综治维稳、课题调研等各项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省人大办公厅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人大和外省人大到滇的立法、监督工作方面的考察接待工作。

 

附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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