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

  近期,风高物燥,森林防火进入一级火险期。为促进《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贯彻落实,督促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朝斌带执法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及部分卡点和望塔开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塔甸、富良棚、大龙潭、小街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新村、河外、美党等8个卡点,九街、大黑山2望塔进行实地巡查检查。同时,听取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专项工作汇报,与相关责任单位交流后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交换了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继续深化认识压实责任。牢牢把握“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突出重点,增强防火意识,提升森林防火工作实效。特别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现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现场形式,丰富现场内容,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三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提高防火管控能力,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开展入山检查,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五是配齐县、乡(镇)街道防火机构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指挥、管控、应急处置能力和执法水平;六是加强扑救战术培训演练,着力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调动群众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