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教科委法工委联合开展立法调研

  521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成调研组,赴丽江市、迪庆州对《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丽江市、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丽江纳西古城堡--宝山石头城、迪庆州纳西族东巴文化的发源地--三坝纳西族乡进行调研,实地了解了东巴舞蹈、纳西舞蹈、纺布和造纸等技艺的传承情况以及纳西族古村落的保护情况。 

  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后,调研组认为,纳西族东巴文化是世界民族文化中的璀璨奇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巴古籍文献是我省唯一被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的典籍,此外,作为目前世界上“唯一使用的活着的象形文字”的东巴文,见证了人类文字的童年。因此,保护和传承好我省纳西族东巴文化非常重要。《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自颁布实施已经近13年,条例与相关工作实际已不相适应,对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的修订列入了2018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为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调研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和丽江市、迪庆州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突出文化自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作为做好纳西族东巴文化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达到建立健全东巴文化保护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东巴文化的挖掘、抢救、传承和保护工作的目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正兴,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惠民、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思明,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和文化厅相关处室的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