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稳国在曲靖调研时提出 总结经验科学规划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18日至19日,就《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云南省独木水库保护条例》实施效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队到曲靖市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嘉兴煤业、独木水库库区、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大丰商品混凝土公司生产现场等,实地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工信委、曲靖市政府及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卯稳国指出,这次调研主要是为落实近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通过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详细了解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经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实施效果明显,起到了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降低成本、提高建筑质量等作用。曲靖市实施该条例以来,节约了15万吨包装袋,减少粉尘24.8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400多万吨,创造综合经济效益近20亿元。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的实施,强化了水资源的保护和水环境的整治,水库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Ⅲ类。调研中也发现条例中的部分条款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卯稳国要求,人大立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本届立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和立法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富有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编制好下一届立法规划和做好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