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7月10日至1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永东任副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赴昆明、曲靖就贯彻实施《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曲靖市马过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曲靖塑胶集团马龙分公司、王家庄街道北片区污水处理站、马龙县“汇龙溪”湿地公园、马龙县利民桥、马龙县污水处理厂、马龙县轻工业园区,沾益区德泽水库水质监测情况及牛栏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昆明市嵩明县污水处理厂、嘉丽泽湿地、小新街农业面源削减示范工程项目,寻甸县前进河治理工程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牛栏江河口水质监测断面及水质监测站管理运行情况。

  检查组随机暗访了曲靖市马龙特色轻工片区和先进装备制造片区污水处理规划及利用情况。昆明市寻甸塘子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和云南安一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绿色农化建设项目的生产和整改现状。

  7月14日上午,检查组在昆明举行汇报会,听取省政府、昆明市政府、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对牛栏江保护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在反馈中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强化保护责任落实、科学规划流域内产业布局、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加大工作力度,更好保护牛栏江水环境安全。

  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建立牛栏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解决好保护与发展问题;要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跨区域治理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要创新措施、加大投入,全力保障牛栏江保护治理工作,走绿色发展道路,为云南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