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

    7月2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措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白保兴作重要讲话,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史政主持会议,办公厅党组成员,机关处以上干部100余人参加会议。 

  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张晋昆同志通报了7月21日干部大会会议纪律情况;史政同志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并强调年度综合考评工作。 

    白保兴同志指出,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健全了工作机制、强化了工作措施。2015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被省委评定为“优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担当意识不强,制度执行和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等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白保兴同志强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度警醒,深刻吸取腐败案例教训,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以问题为导向,加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不断改进作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白保兴同志要求,下半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抓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要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查处重大案件的通报,坚持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为反面教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法,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利用“01365.com”、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做好法规学习、条规解读工作,借助办公OA系统定期发送“廉政提醒”,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办公厅党组成员和机关各部门、处室(中心、社)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认真履行落实、推动、教育、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指导意见》的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以上率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要坚持不懈抓作风。要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党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回头看”,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强有力的惩处措施,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公开问责。四要完善防控机制。要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 “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形成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要健全制度防范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重点处室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预警管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防选人用人、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发生。五要严肃执纪问责。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成常委会党组和办公厅党组工作安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要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倒逼 “两个责任”推进。 

  白保兴同志希望继续弘扬勤政廉政的优良作风,团结拼搏,务实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有效服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