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5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昆明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负责人作关于修改《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要求部署,各地开展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此次条例修改决定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不同分区禁止行为的规定,并从严规定了相应处罚。 

  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该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认为,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对巩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草案在生物多样性概念、管理体制、具体保护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 

  会议审查了《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案,审议了《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3件单行条例。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负责人作关于修改《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18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作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人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云南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副省长张国华作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题询问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作有关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省监察委员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