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闭幕

会议决定,2018年1月25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1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会议决定,2018125日在昆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云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研究结果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并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张百如在会议结束时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谋划好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明年工作计划,努力使新时代人大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段琪、杨保建、李培、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何金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