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昆明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作《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财政厅负责人、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作关于环境保护税云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副省长何金平作关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审计厅负责人作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段琪、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刀林荫、卯稳国、赵立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查《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等6件法规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10个书面报告。